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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区三塘镇委员会 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塘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1-08-19 17:34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党政办公室   


三委发202112


村(社区)、各林长制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兴宁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镇第十三届党委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三塘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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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塘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120)、《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字〔202144和《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办公室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兴宁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兴办发〔202146号)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南宁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全面建立并有效实施林长制,促进社会经济与森林草原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持续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目标


1.20216月底,在全镇设立镇、村(社区)级林长,落实相关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体系完备、责任明确的林长制。


2.2022年底,全镇各级林长制有效运转并取得初步成效,逐步形成解决涉林涉草历史遗留问题新机制,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


3.2025年底,全镇林地保有量不少于1.0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0.79%,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44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3%以上。


4.2035年,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成为全镇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镇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责


)镇林长制机构设置及职责在全镇设置林长2和副林长5,林长由党委书记和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林业的副镇长、分管国土资源的副镇长、分管综治维稳的武装部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担任


镇级林长对本行政区森林草原生态建设负总责。镇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具体工作,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管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知识宣传,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计划烧除和火情早期处理,及时依法依规查处辖区范围内的涉林涉草行政案件,报告涉林涉草案件线索,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林涉草行政、刑事案件,依职权处置解决森林、林木、林地出现的异常情况,调解涉林涉草纠纷。制定护林员管理制度,组织选聘护林员,做好护林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村(社区)级林长正常履职。


村(社区)级林长制机构设置及职责。村(社区)设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


村(社区)级林长主要负责组织对本村(社区)森林草原资源的日常巡护、宣传,及时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行为,及时进行早期处理并向镇林长办报告,监督管理护林员,协助完成涉及本村(社区)其它涉林涉草工作。


林长制工作机构设置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附件1。办公室设置在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担任,工作人员由各相关站所抽调,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明确林长副林长责任范围。林长对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生态建设负总责,负责在辖区内组织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对本地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有量、湿地保护率、森林火灾受害率等指标负总责,着重对涉林涉草重点工程、矿山项目进行监管,组织领导本地自然保护地保护、国有林地管护、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涉林涉草纠纷调处、林业行政执法等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要问题,协调处理跨镇重要涉林涉草事务,负责解决辖区内国有涉林涉草单位涉及当地且仅靠国有涉林涉草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副林长按职责分工落实林长决策部署,协调处理本镇涉林涉草重大问题及跨镇涉林涉草重大事项,督促有关单位协作完成涉林涉草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在城区有重要影响的生态工程建设,督导本镇林长制工作。分管林业的副镇长负责分管林长制的日常工作。


制定林长年度任务清单。落实城区下达的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建立本镇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镇、村(社区)级林长办公室分别履行职责从上级部署或本级谋划推进的涉林涉草重点工作、重大生态工程以及需要解决的涉林涉草难点问题中,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林业部门主要根据部门职责抓好林业改革发展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日常工作,其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和能够推动的工作,不列入林长年度任务清单。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将镇财政所、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水产畜牧兽医站、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等单位纳入镇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强力推进。成立林长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积极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人员经费。加强林长制工作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生态保护修复、执法监管、林长制宣传、生态护林员工资补助等工作经费由城区政府统一下达我镇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村级林长专项补贴,为林长制贯彻落实提供保障。


)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举报事项办理制度、林长述职制度、林长会议纪要报备制度等,定期通报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全镇督察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因林长履职不当或履职不力导致森林草原资源遭受破坏问题的依据职责、权限规定进行督办、约谈、问责并通报。


)科学考核评价。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建立林长制考核体系,并按规定进行考核。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社区)林长履职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生态环境损坏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20217月底前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镇林长办和宣委办要加强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成为全社会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附件1.三塘镇林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2.三塘镇林长职责分工表


3.村(社区)级林长成员名单


4.三塘镇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5.林长制工作重点


6.名词解释


附件1


三塘镇林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任:揭旭田 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任:黄永叶 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方家琮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忠宝 镇财政所所长


罗森贤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邓汉杰 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站长


滕 祥 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专职工作人员何其敏 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许家钰 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镇林长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三塘镇林长职责分工表


一、镇级林长名单


三塘镇党委书记


三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镇级副林长名单


镇级副林长

分管领域

责任片区

党委副书记

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协助镇级林长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塘镇

分管林业副镇长

负责协调推进涉林涉草重大工作,协助林长推进我镇林长制工作兼管林长办公室全面工作。

三塘镇

分管生态、财政副镇长

负责协调推进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涉林涉草重大项目建设、涉林涉草资金落实。

三塘镇

武装部部长

负责协调推进涉林涉草重大案件维稳、重大矛盾纠纷调处。

三塘镇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配合协助城区主要新闻媒体报道工作,配合林长制办公室做好林长制相关宣传

三塘镇


附件3


村(社区)级林长成员名单


卢立登 四塘社区党委书记、村委主任


覃周萍 九曲湾社区党委书记、村委主任


梁恒任 那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贤家历 同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何国祯 创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焕勇 建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陆朝圈 路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耀民 六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卢琼芳 那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方桂英 那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蒙大宣 三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方进科 福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杨仕繁 围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丽贞 大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附件4


三塘镇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1.财政:负责安排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相关资金,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结合本镇资源状况和城区下达本级的资金,逐步配套公益林补偿标准资金,加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与应急处置投入。


2.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三塘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各项工作与城区林业局共同组织森林、草原资源调查;按职责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红火蚁调查、监测和防控工作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库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造林绿化;承担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3.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协调推进涉林涉草重大案件维稳、重大矛盾纠纷调处。


3.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将重大森林草原资源破坏案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4.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依法协助查处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近岸区域的非法养殖行为


5.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负责推进全镇森林旅游的发展。


附件5


林长制工作重点


在全全面建立并有效实施林长制,以落实城区我镇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为核心内容,以解决森林草原生态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森林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主要目标,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促进森林草原生态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使城区森林草原生态功能、林业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成效显现,实现山常青、林长茂,生态文明建设呈现新局面。


1.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编制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强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按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补偿标准落实补偿资金。加强森林种质资源、古树名木、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森林草原督办案件查处及整改,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城区部门、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整合城区、镇综合执法力量,坚决遏制涉林涉草违法案件多发高发的态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积极学习和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及时更新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加强对城区森林草原数据库管理,逐步通过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


3.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对东山水库、石楞水库等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进一步完善临时使用林地,特别是矿山、重大项目涉及区域到期回收和生态修复制度。


4.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防控基础设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监测预警、检疫检测、应急防控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设施、扑救队伍、扑救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加强火险监测和风险隐患治理,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


5.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产权管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权属,规范权属登记。深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厘清权能界限,规范林地、林木、草原流转。加强涉林涉草金融创新,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农民致富,推进城区绿色家居产业园建设。


6.强化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完善森林草原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林业法治工作机构,稳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赋权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桂编办发〔2019195)的要求赋权乡镇,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逐步下放过渡到镇,理顺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全面提升依法治林能力和水平。加强护林员队伍等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实行森林草原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提高林业部门履职能力,强化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搭建“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员”“一林一档”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附件6


名词解释


1.林地保有量:一定时期确保实现森林覆盖率等战略目标的最小林地面积。(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LY/T1956-2011


2.森林覆盖率: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 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3.森林蓄积量:是指一定面积森林(包括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和枯立木林)中,生长着的林木总材积(用立方米表示)。主要是指树干的材积。(中林资政-林业专业术语)


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是指某一区域各主要草地类型的植被盖度与其所占面积比重的加权平均值,它主要定量反映大尺度范围内草原的生态质量状态,直观表现较大区域内草原植被的疏密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NY/T1233-200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党政办公室20218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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